1937-1940年在曲阜师范学校学习
贺敬之,1924年生,中国诗人、剧作家。山东峄县(今枣庄市)人。童年时家庭贫困。1937年进入曲阜师范学校学习。1939年随校迁入四川,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40年夏步行到延安,先在自然科学院中学部上高中,后到鲁迅艺术学院文学系学习。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随文艺工作团到华北,在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被选为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戏剧协会理事,后到中央戏剧学院创作室工作,并任《剧本》与《诗刊》编委,戏剧家协会书记处书记。1976年之后,曾任文化部副部长、代部长,中国作协副主席,鲁迅文学院院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
贺敬之到延安之前已开始写诗和散文。在鲁迅艺术学院学习期间,以少年时代的生活体验为素材,创作了一些自由体新诗。1945年,鲁迅艺术学院集体创作了歌剧《白毛女》,贺敬之与丁毅联合执笔。歌剧根据流行于河北阜平一带“白毛仙姑”的民间传说改编而成,通过喜儿在遭受地主黄世仁摧残后逃进深山变成白毛女的传奇故事,控诉黑暗社会。歌剧获1951年斯大林文学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贺敬之的创作以新诗为主。
抒情诗有:《回延安》(1956年)、《桂林山水歌》(1959年)和《三门峡歌》
长篇政治抒情诗有:《放声歌唱》(1956年)、《十年颂歌》、《雷锋之歌》(1963年)、《西去列车的窗口》(1963年),以及写于1976年10月以后的《中国的十月》、《八一之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