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必须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校园卡参加考试。
二、学生参加考试须着装整齐,严禁穿拖鞋、背心等进入考场。
三、考场实行单人、单桌,并且左右间隔两人以上位置。座次由系随机安排,并在开考前15分钟由监考教师向学生公布。考场内要做到“四净”,即“黑板净”、“桌面净”、“窗台净”、“地面净”。
四、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类设备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未经允许的书籍、草稿纸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五、学生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并注意保持安静,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迟到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提前答完试卷的学生,应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给监考教师,不交卷者不准出场。
六、学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可在自己的座位上举手询问,但不得对试题中的疑难问题发问。
七、学生领到试卷后,应首先按要求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要独立完成答卷,不准交头接耳、相互暗示、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准与外部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与联络,不准代答和传递试卷、纸条等。凡通过非正常途径答卷的一切行为,监考教师有权终止其考试,没收试卷,令其退场。
八、学生答卷要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并不准将装订的试卷拆开,每页试卷答完后要立即将其翻卷好。
九、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进行期间不安排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如离场违纪、作弊,同样按违纪、作弊处理。
十、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卷,不得拖延。答卷完毕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或交谈答案。不按时交卷者,其试卷作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
十一、考试结束,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放桌面,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退场。
十二、学生应当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对拒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扰乱考场秩序者,监考教师有权没收其试卷,并如实记录相应情况。学生有权向考试领导小组或教务处举报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监考教师。
十三、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