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档案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鲁教办字【2009】4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档案局关于对〈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贯彻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鲁教办字【2010】3号),对照《山东省高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档案局“27号令”情况评分表》,在学校和办公室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学校相关部门如学生处、团委、组织人事部、规划处、基建处、后勤处、资产处、财务处等单位的支持帮助下,档案馆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带领学生加班加点,在完善规范档案的十二大门类、丰富馆藏、加强库房智能化管理、开始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截止6月18号,我校迎检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