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学校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党委副书记、院长吕灵昌出席活动,并向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主任常亚风律师、我校教师王爱军律师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
为提高师生法律法治意识,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学校积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本次聘任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我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正式实施。
仪式开始前,吕灵昌与常亚风、王爱军等进行了座谈,就学校下一步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策出台审查制度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学校党委(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上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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