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研究,确定马东顺、王明锋、王影影、亓璐、仇丽丽、刘建美、张风云、郑飞、翟鹏等9人为访问学者资助人选;马秀英、朱九滨、沙世蕤、陈东娅、周争艳、赵强、夏自祥、翟秀荣等8人为挂职锻炼资助人选;丁文霞、马全印、王志林、刘先进、许汝峰、孙毓晗、李娜、张波、张慧、武鲁宁、范红蕖、胡秋雯等12人为短期进修资助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月2日至3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B311室,联系电话:3196038、3196039转81。
资助人选须按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前成行,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选派为访问学者的脱产期限为一年,挂职锻炼期限、短期进修脱产期限均为半年。申报人员提交的审批表填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请于近期按要求重新填报材料。选派人员要按规定期限完成任务,结束后认真总结研修期间学习、科研情况,并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