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研究,确定卢志华、李光叶、宋蕾、张旭、郑晓雯、袁秀丽、谢姝梅等7人为“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访问学者资助人选,孔慧、刘永萍、刘婷婷、张亚敏、胡秋雯、栾珍、翟华桥等7人为“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短期进修资助人选;山圣峰、毕孝珍、吕进成、张利霞、郝晓虹等5人为访问学者资助人选;刘晓云、杜薇、陈伟凤、扈少煜等4人为短期进修资助人选,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月18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B311室,联系电话:3196038、3196039转81。
人事处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