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luck手机版

    新利luck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附件2),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

    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6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正职的国有企业正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推荐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推荐选拔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其中,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不得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

    三、推荐选拔规范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整合优化省市人才工程建立规范科学支持管理体系的实施办法》(鲁人组发〔201833号)精神,减少重复支持,对本次推荐选拔工作规范如下:

    (一)推荐人选不得同时申报其他人才工程。

    (二)“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蓝色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不在申报范围。

    (三)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见附件3),尚在管理期内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确需申报的,如原人才工程没有明确目标任务,须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原人才工程有明确目标任务的,须管理期满2/3时间,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终止原人才工程资助经费。

    (四)2019年以后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申报当年管理期结束的,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申报,如原工程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取消申报资格。

    (五)推荐人选如入选,5年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其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或类别。

    四、推荐选拔数量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推荐不超过2,其中至少包含145周岁以下(197361日以后出生)的人选。

    五、推荐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填写《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审核上述一览表,评议遴选推荐人选,并于624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人的《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送人事处B312室,电子版发至:jnxy3196038@163.com。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三)学校评选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组织专家评选推荐,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相关主管部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1961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