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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13-10-07 作者: 来源: 工资福利科 点击:

    一、受理部门

    人事处

    二、受理依据

    1、国发[1978]104号

    2、鲁政办发[2006]108号

    三、受理条件

    1、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

    2、个别因病特殊需要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

    四、提供资料

    1、一寸照片6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独生之女证原件;

    4、国家、省、市劳动模范证明;

    5、提供建设银行折(卡)(活期)账号复印件2份;

    6、提供家庭主要成员,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和退休人关系、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

    五、受理程序

    在其达到退休年龄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当月按规定办理相关退休手续,下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行政楼B313室

    电话:31960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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