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18体育官网在线娱乐 普通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宏观控制、公开考核、双向选择、公平公正,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及教学的组织实施,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限于我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专科在校生。
第四条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身体障碍(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第五条因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报(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第六条参军学生按照《新利18体育官网在线娱乐 普通全日制参军学生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资格条件
第七条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对应平均成绩为学分绩点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前50%。
第八条对转入专业确有专业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能力专长,有相关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经拟转入学院考核、学校认定通过者。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跨不同录取批次、不同培养层次的;
2.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特殊招生类别的;
3.跨特殊培养类型的,包括:校企合作办学、五年一贯制;
4.高考考试科目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
5.应予以退学或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6.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
7.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专业的。
第五章 转出及接收计划
第十条原则上转出专业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20%。
第十一条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根据转入专业教学条件而定,专业转入总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同年级现有专业总人数的15%。
第六章 报名及录取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后报送至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
第十三条转入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复测、录取,并将录取结果报送教务处复核,经分管校长审批,录取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
第七章 学籍管理和教学安排
第十四条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原则上依照入学时的年级所适用的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接收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等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由转入学院对学生已修课程进行审核,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成绩可予以认定,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课程成绩学生可申请作废;未修读的课程,学生应按要求补修。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转专业后学生原专业所用教材不再退换,新教材随转入专业配发。
第十七条转专业后,因学费或专业注册费不同的,需办理补(退)手续。
第十八条本规定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其他学籍问题按《新利18体育官网在线娱乐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